******有限公司報送的《年產3000臺光伏用變壓器、1GW分布式光伏集成及總部運營項目環(huán)境影響報告表》作出審查。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1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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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婁底市婁星區(qū)環(huán)保街99號
郵 ???編:417000
擬審查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項目名稱 |
年產3000臺光伏用變壓器、1GW分布式光伏集成及總部運營項目 |
建設地點 |
湖南省婁底市婁星區(qū)婁星產業(yè)開發(fā)區(qū)高豐路與楓樹街東南角 |
建設單位 |
******有限公司 |
環(huán)境影響評價機構 |
******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有限公司擬投資23500萬元于湖南省婁底市婁星區(qū)婁星產業(yè)開發(fā)區(qū)高豐路與楓樹街東南角建設“年產3000臺光伏用變壓器、1GW分布式光伏集成及總部運營項目”。項目占地面積62547.18m2,建設3棟生產廠房,1棟研發(fā)車間、2棟檢測廠房、2棟門衛(wèi)室等,項目建成后可年生產環(huán)氧樹脂澆注干式變壓器1000臺、光伏組件鋅鎂鋁邊框******套、光伏微型逆變器360000臺與年回收20000t廢舊光伏組件。 |
主要環(huán)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廢水 本項目施工期廢水主要包括施工廢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于施工場地灑水抑塵,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作農肥。 (2)廢氣 施工期注意合理安排施工,運送建筑材料過程中采取相應的遮蓋、封閉措施,避免運輸過程中灑落形成粉塵;對施工場地及車輛進出的路段灑水降塵;施工機械尾氣及裝修廢氣排放量不大,經過大氣擴散后,對周圍環(huán)境的影響較小。 (3)噪聲 施工期噪聲主要來源于施工機械設備運行噪聲。為了進一步減輕施工噪聲對周圍環(huán)境的影響,建設單位擬在施工期采取的噪聲防治措施如下:主要施工機械應為低噪聲機械設備,并按時對所有施工機械進行檢修,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使用各類機械;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盡量避免高噪聲設備同時施工,應限制夜間高噪聲設備的施工時間,夜間禁止施工;運輸車輛采取減速緩行、禁止鳴笛等措施,以減小運輸車輛噪聲對周邊環(huán)境的影響。 (4)固廢 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設置專門的垃圾收集點,定期交環(huán)衛(wèi)部門統(tǒng)一處置;建筑垃圾施工過程中集中收集,可回收利用廢物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廢物定期清運至當地管理部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場集中堆存。 營運期: (1)廢氣 本項目營運期大氣污染物主要為焊接煙塵、澆筑與固化廢氣、打磨粉塵、清潔廢氣、點膠廢氣、灌膠、固化廢氣、拆解廢氣、磨粉粉塵與去玻璃機組拆解、撕碎、分選粉塵。焊接煙塵采用移動式焊接煙塵凈化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澆注、固化工序采用車間密閉,廢氣經集氣罩收集,經活性炭吸附脫附設施+催化燃燒處理裝置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DA001)排放;打磨粉塵采用移動式除塵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清潔廢氣與拆解廢氣采取封閉措施;點膠、灌膠、固化工序采用車間密閉,廢氣采取集氣罩收集,經活性炭吸附脫附設施+催化燃燒處理裝置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DA002)排放;項目拆解工程中的產生的顆粒物采取車間密閉措施,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磨粉粉塵、去玻璃機組拆解、撕碎、分選粉塵采取設備密閉,進出口均設置負壓收集裝置后,經脈沖式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DA003)排放。 (2)廢水 本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進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經婁星產業(yè)開發(fā)區(qū)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經南陽河排入漣水。 (3)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各生產設備運轉時產生的噪聲。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局、隔聲、減振、加強管理等措施后,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yè)企業(yè)廠界環(huán)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4)固廢 本項目運營期內產生的固體廢物包括一般固廢、危險廢物、生活垃圾。項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由當地環(huán)衛(wèi)部門統(tǒng)一處置;移動式除塵器收集粉塵經收集后回用于生產分選;廢包裝材料、移動式除塵器收集粉塵、廢邊角料、焊渣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間,定期外售綜合利用;廢包裝桶、廢活性炭、廢潤滑油、廢機械油、廢含油抹布和廢油桶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委托有資質單位收集處理。 |
環(huán)境影響評價機構關于本項目的評價總結論 |
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在認真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環(huán)境風險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廢氣、廢水和噪聲可實現達標排放,固廢可得到安全處置,環(huán)境風險在可控范圍之內,項目的建設及運營期間不會對周圍環(huán)境造成較大影響。因此從環(huán)境保護角度來看,項目建設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