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綏芬河市口岸綜合能力提升項目需要臨時使用綏芬河市林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規(guī)定,現(xiàn)將相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擬臨時使用林地單位:綏芬河市商務局。
二、擬臨時使用林地項目名稱: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綏芬河市口岸綜合能力提升項目。
三、擬臨時使用林地的用途:邊坡治理。
四、項目擬建設地點:公路口岸貨檢區(qū)南側山體滑坡處。
五、擬臨時使用林地的范圍及面積:該項擬使用林地的范圍以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為準;面積為2.2929公頃。
六、擬臨時使用林地上林木情況:活立木蓄積55立方米。
七、擬臨時使用林地的權屬:使用林地全部為綏芬河鎮(zhèn)前進村集體林地。
以上內容特向社會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08月28日至2025年09月04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綏芬河市林業(yè)和草原局反映,電話:0453-******。
綏芬河市林業(yè)和草原局
2025年08月28日??
來源:綏芬河市林草局
撰稿:付欣磊
校對:葉媛
一審:鄭茂
二審:王光磊
三審:賀樹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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